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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書法理論] 解讀顏真卿《述張旭筆法十二意》

解讀顏真卿《述張旭筆法十二意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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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讀顏真卿《述張旭筆法十二意》

  

序言



第 2 ~ 15 樓 為沈尹默先生對顏真卿《述張旭筆法十二意》所作的解讀。顏真卿的文章,極其富有辯證法美學思想,處處講矛盾的對立統一。沈老的解讀,也為今之論書者樹立了楷模。

所謂筆法十二意者,即是楷書筆法的12個要點也: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01        平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02        直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03        均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04        密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05        鋒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06        力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07        輕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08        決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09        補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10        損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11        巧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12        稱


熟悉此十二意的書友,不妨溫故知新,絕無害處。不熟悉此十二法的,的確應該細心通讀一遍。

初學者在讀懂顏文之後,可開始閱讀黃自元的《間架結構九十二法》。顏的《十二意》與黃的《九十二法》,相得益彰;二者合起來,基本上函蓋了楷書基礎理論的整個領域。前者講點畫的用筆,講楷字的局部;後者講點畫之間的空間關係,講楷字的整體。

若欲學習沈老的治學方法,初學者還不妨參閱沈尹默《書法*論叢》、《二王法書管窺》。沈老對傳統遺產,采取歷史唯物主義的態度,他關心的是歷史事實和典籍原作者的本意,而不是如何借機把自己的個人觀點胡亂地發揮一通。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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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版的原始製作者待考, 我們應該在心裏感謝無名英雄的功勞 。如果這位英雄發現了我們的轉載,請跟帖,公開聲明一下。謝謝!

我僅僅做了一點編輯工作:把所轉載的全文分成十四節,粗略校勘了字句,重新劃分了段落,用顏色將顏的本文與沈的釋文分開。希望這樣方便閱讀。如果發現錯別字、缺文等問題,請及時指出和更正。

第 16 樓 為我的一篇札記《從〈十二意〉看古代書論中的兩個邏輯問題》。鏈接﹕<http://www.taishulun.com/viewthread.php?tid=713&page=2#pid9134>。

第 17 樓 為我的另一篇札記《古典書論中譬喻的邏輯功能》。鏈接﹕<http://www.taishulun.com/viewthread.php?tid=713&page=2#pid9313>。

論壇上藏龍臥虎,高手雲集。希望大家不吝賜教,慷慨地分享自己的經驗和心得,以平等的態度真誠地參加切磋和討論。

心物和

2009-04-09
个人書畫部落格: http://hi.baidu.com/youxuanwang
Avon, UK
2009-04-09



[ 本帖最後由 心物和 於 2009-5-2 04:54 編輯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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顏真卿《述張旭筆法十二意》釋譯








沈尹默先生像


引言

張旭,字伯高。顏真卿,字清臣。《唐書》皆有傳。世人有用他兩人的官爵稱之為張長史、顏魯公的。張旭極精筆法,真草俱妙。後人論書,對於歐、虞、褚、陸都有異詞,惟獨於張旭沒有非短過。真卿二十多歲時,曾游長安,師事張旭二年,略得筆法,自以為未穩,三十五歲時,又特往洛陽去訪張旭,繼續求教,真卿後來在寫給懷素的序文中有這樣一段追述:

「夫草稿之作,起於漢代,杜度、崔瑗,始以妙用。迨乎伯英(張芝),尤擅其美。羲、獻茲降,虞、陸相承,口訣心授,以至於吳郡張旭長史,雖姿性顛逸,超絕古今,而楷模精詳,特為真正。真卿早歲常接游居,屢蒙激昂,教以筆法。」

看了以上一段話,就可以瞭解張旭書法造詣何以能達到無人非短的境界,這是由於他得到正確的傳授,功力又深,所以得到真卿的佩服,想要把他繼承下來。張旭也以真卿是可教之材,因而接受了他的請求,誠懇地和他說:「書之求能,且攻真草,今以授子,可須思妙。」 張旭乃舉出十二意來和他對話,要他回答,藉作啟示。

筆法十二意本是魏鍾繇提出的。鍾繇何以要這樣提呢?那就先得瞭解一下鍾繇寫字的主張。記載是這樣的:

「夫欲書者先乾研墨,凝神靜思,欲想字形(想象中的字形是包括靜和動、實和虛兩個方面的),大小偃仰,平直振動(大小平直是靜和實的一面,偃仰振動是動和虛的一面),令筋脈相連,意在筆前,然後作字。若平直相似,狀如算子,上下方整,前後齊平,此不是書,但得其點畫耳(就是說僅能成字的點畫而已)。」

接著就敘述了宋翼被鍾繇譴責的故事:「昔宋翼常作此書 (即方整齊平之體, 翼是鍾繇弟子。)繇乃叱之。翼三年不敢見繇,即潛心改跡。每作一波 (即捺),常三過折筆,每作一點畫 (總指一切點畫而言),常隱鋒 (即藏鋒)而為之,每作一橫畫,如列陳之排雲,每作一戈,如百鈞之駑發,每作一點如高峰墜石,每作一曲折如鋼鉤,每作一牽,如萬歲枯藤,每作一放縱,如足行之趣驟。」 右軍末年書,世人曾有緩異的批評,陶弘景認為這是對代筆人書體所說的。蕭衍則不知是根據何等筆跡作出這樣的評論,在這裏自然無討論的必要,然卻反映出筆意對於書法的重要意義。

鍾繇概括地提出筆法十二意,是值得學書人重視的。以前沒有人作過詳悉的解說,直到唐朝張、顏對話,才逐條加以討論。



[ 本帖最後由 心物和 於 2009-5-3 14:43 編輯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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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01 意: 平



長史乃曰:「夫平謂橫,子知之乎?」
僕思以對曰:「嘗聞長史示令每為一平畫,皆須縱橫有象,此豈非其謂乎?」
長史乃笑曰:「然」。  


     每作一橫畫,自然意在於求其平,但一味求平,必易流於板滯,所以柳宗元的《八法頌》中有「勒常患平」之誡。八法中謂橫畫為勒。在《九勢》中特定出「橫鱗」之規,《筆陣圖》中則有「如千里陣雲」的比方。魚鱗和陣雲的形象,都是平而又不甚平的橫列狀態,這樣正合橫畫的要求。故孫過庭說「一畫之間,變起伏於鋒杪。」筆鋒在點畫中行,必然有起有伏,起帶有縱的傾向,伏則仍回到橫的方面去,不斷地,一縱一橫地行使筆毫,形成橫畫,便有魚鱗、陣雲的活潑意趣,就達到了不平而平的要求。所以真卿舉「縱橫有象」一語來回答求平的意圖,而得到了長史的首肯。



[ 本帖最後由 心物和 於 2009-5-3 14:41 編輯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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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02 意: 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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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曰:「夫直謂縱,子知之乎?」
曰:「豈不謂直者必縱之,不令邪曲之謂乎?」
長史曰:「然」。
  

   縱是直畫,也得同橫畫一樣,對於它的要求,自然意在於求直,所以真卿簡單答以「必縱之不令邪曲」(指留在紙上已成的形而言)。照《九勢》「豎勒」之規說來,似乎和真卿所說有異同,一個講「勒」,一個卻講「縱」,其實是相反相成。點畫行筆時,不能單勒單縱,這是可以體會得到的。如果一味把筆毫勒住,那就不能行動了。如果要放鬆些,那就是縱。兩說並不衝突,隨舉一端,皆可以理會到全面。其實,這和「不平之平」的道理一樣,也要從不直中求直,筆力才能入紙,才能寫出真正的可觀的直,在紙上就不顯得邪曲。所以李世民講過一句話:「努不宜直,直則無力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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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03 意: 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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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曰:「均謂間,子知之乎?」
曰:「嘗蒙示以間不容光之謂乎?「
長史曰:「然。」
  

   「間」是指一字的筆畫與筆畫之間,各個部分之間的空隙。這些空隙,要令人看了順眼,配合均勻,出於自然,不覺得相離過遠,或者過近,這就是所謂「均」。舉一個相反的例子來說,若果縱畫與縱畫,橫畫與橫畫,互相間的距離,排列得分毫不差,那就是前人所說的狀如算子,形狀上是整齊不過了,但一入眼反而覺得不勻稱,因而不耐看。這要和橫、縱畫的平直要求一樣,要在不平中求得平,不直中求得直,這裏也要向不均處求得均。法書點畫之間的空隙,其遠近相距要各得要宜,不容毫髮增加。所以真卿用了一句極端的話「間不容光」來回答,光是無隙不入的,意思就是說,點畫間所留得的空隙,連一線之光都容不下,這才算恰到好處。這非基本功到家,就不能達到如此穩準的地步。




[ 本帖最後由 心物和 於 2009-4-12 20:12 編輯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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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04 意: 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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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曰:「密謂際,子知之乎?」
曰:「豈不謂築鋒下筆,皆令完成,不令其疏之謂乎?」
長史曰:「然」。
  

     「際」是指字的筆畫與筆畫相銜接之外。兩畫之際,似斷實連,似連實斷。密的要求,就是要顯得連住,同時又要顯得脫開,所以真卿用「築鋒下筆,皆令完成,不令其疏」答之。築鋒所有筆力是比藏鋒要重些,而比藏頭則要輕得多。字畫之際,就是兩畫出入相接之處,點畫出入之跡,必由筆鋒所形成,而出入皆須逆入逆收,「際」處不但露鋒會失掉密的作用,即僅用藏鋒,還嫌不夠,故必用築鋒。藏鋒之力是虛的多,而築鋒用力則較著實。求密必須如此才行。這是講行筆的過程,而其要求則是「皆令其完成」。這一「皆」字是指兩畫出入而言。「完成」是說明相銜得宜,不露痕跡,故無偏疏之弊。近代書家往往喜歡稱道兩句話:「疏處可使走馬,密處不使通風。」疏就疏到底,密就密到底,這種要求就太絕對化了,恰恰與上面所說的均密兩意相反。若果主張疏就一味疏,密便一味密,其結果不是雕疏無實,就是黑氣滿紙。這種用一點論的方法去分析事物,就無法觸到事物的本質,也就無法掌握其規律,這樣要想不碰壁,要想達到預計的要求,那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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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05 意: 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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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曰:「鋒謂末,子知之乎?」
曰:「豈不謂末以成畫,使其鋒健之謂乎?」
長史曰:「然。」  
  
   「末」,蕭衍文中作「端」,兩者是一樣的意思。真卿所說的「末以成畫」是指每一筆畫的收處,收筆必用鋒,意存勁健,才能不犯拖沓之病。《九勢》藏鋒條指出「點畫出入之跡」,就是說明這個道理。不過這裏只就筆鋒出處說明其尤當勁健,才合用筆之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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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06 意: 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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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曰:「力謂骨體,子知之乎?」
曰:「豈不謂(走歷)筆則點畫皆有筋骨,字體自然雄媚之謂乎?」
長史曰:「然。」


「力謂骨體」,蕭衍文中只用一「體」字,此文多一「骨」字,意更明顯。真卿用」(走歷)筆則點畫皆有筋骨,字體自然雄媚」答之。「走歷」字是表示速行的樣子,又含有盜行或側行的意思。盜行、側行皆須舉動輕快而不散漫才能做到,如此則非用意專一,聚集精力為之不可。故八法之努畫,大家都主張用(走歷)筆之法,為的是免掉失力的弊病。由此就很容易明白要字中有力,便須用(走歷)筆的道理。把人體的力通過筆毫注入字中,字自然會有骨幹,不是軟弱癱瘓,而能呈現雄傑氣概。真卿在雄字下加一媚字,這便表明這力是活力而不是拙力。所以前人既稱羲之字雄強,又說它姿媚,是有道理的。一般人說顏筋柳骨,這也反映出顏字是用意在於剛柔結合的筋力,這與他懂得用(走歷)筆是有關係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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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07 意: 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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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曰:「輕謂曲折,子知之乎?」
曰:「豈不謂鉤筆轉角,折鋒輕過,亦謂轉角為暗過之謂乎?」
長史曰:「然。」  
  

「曲折」,蕭衍文中作「屈」,是一樣的意義。真卿答以「鉤筆轉角,折鋒輕過」。字的筆畫轉角處,筆鋒必是由左向右,再折而下行,當它要到轉角處時,筆鋒若不回顧而仍順行,則無力而失勢,故鋒必須折,就是使鋒尖略顧左而向右,轉而下行。《九勢》轉筆條的「宜左右回顧」,就是這個道理。何以要輕,不輕則節目易於孤露,便不好看。暗過就是輕過,含有筆鋒隱藏的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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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08 意: 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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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曰:「決謂牽掣,子知之乎?」
曰:「豈不謂牽掣為撇,決意挫鋒,使不能怯滯,令險峻而成,以謂之決乎?」
長史曰:「然。」
  

     「決謂牽掣」,真卿以「牽掣為撇」(即掠筆),專就這個回答用決之意。主張險峻,用挫鋒筆法。挫鋒也可叫它作折鋒,與築鋒相似,而用筆略輕而快,這樣形成的掠筆,就不會怯滯,因意不猶豫,決然行之,其結果必然如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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